中原工学院专业评估办法
一、评估指导思想
为了完善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掌握我校专业建设情况,总结专业建设的经验和特色,找出问题与不足,厘清专业建设思路和目标,加大专业建设力度,打造专业特色, 推动专业可持续发展,有效地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专业评估工作组织与评估对象
1.专业评估工作由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遴选专业评估专家,并组织专家开展专业评估工作。
3.专业评估对象为我校所有本科专业(已被上级主管部门或我校考核过的专业不在评估之列)。
三、评估工作方法
1.专业评估工作每三年一轮,原则上一个专业一轮只被评估一次。
2.专业评估分专业自评、学校评估和整改三个阶段。
3.专业自评阶段内容:被评估学院撰写《专业自评报告》、《专业人才需求市场调研报告》、《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对照《中原工学院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自评打分。
4.学校评估阶段内容:专家走访学院、召开专业教师座谈会、考察专业实验室、检查相关支撑材料等,根据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对被评估专业进行评分等。
5.专业整改阶段内容:学院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专业整改。
6.专业评估结论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评估结果反馈
每学期的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专家对评估情况进行总结,撰写书面报告。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汇总、撰写评估工作总结,并将评估结果上报相关校领导,通报给被评估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中原工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
中原工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观测点 |
评价方式 |
等级标准 |
自评打分及主要依据 |
专家评分及主要依据 |
A |
C |
专业建设指导思想 |
1-1专业定位与规划 |
专业办学定位 |
查阅专业建设规划及培养方案等资料 |
专业办学定位明确,符合学校定位和办学指导思想 |
专业定位符合学校定位和办学指导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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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规划与实施 |
查阅专业建设规划、实施工作记录、总结等资料 |
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措施有力,有创新,成效显著 |
专业规划基本合理,有措施,有成效 |
1-2专业特色培育 |
培育措施 |
查阅相关资料和综合培养计划 |
措施有力,有创新 |
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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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效果 |
查阅相关资料 |
实施效果显著,专业特色明显 |
有一定实施效果,专业有特色 |
专业办学条件与利用 专业办学条件与利用(续) |
2-1 师资队伍 |
师资培养 |
查阅有关资料 |
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计划、措施有力、实施效果好 |
有计划并基本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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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数量与结构 |
查阅有关资料 |
专业教师队伍数量够用,已形成知识、年龄、学历和职称结构合理的梯队,能较好地满足教学工作需要 |
有4名以上本专业毕业的专任专业教师,专业负责人具有副教授以上技术职务,结构基本合理 |
主讲教师 |
查阅执行计划 |
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95% |
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达85%~90% |
学术水平 |
查阅相关资料 |
专业教师承担有一定数量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公开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学术水平较高 |
专业教师承担有科研或技术开发项目,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
教学水平 |
查阅相关资料 |
专业教师教学水平高,学生、专家评教平均在80分以上 |
专业教师教学水平较高,学生、专家评教平均在75分以上 |
2-2实验实习基地 |
实验室面积、设施 |
现场检查 |
面积够用,设施完善 |
面积基本够用,设施基本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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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基地 |
查阅资料 |
校内实习基地满足要求,有固定的且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外实习基地 |
校内外实习基地基本满足教学需要,其中有两个以上固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
2-3教学仪器设备(理工)或图书资料(管、文、法) |
教学仪器设备或图书资料拥有量 |
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 |
满足教学需要 |
理工类专业的专业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30万元以上,其他类专业的相关图书资料达8万册以上,能够基本满足教学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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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管理与改革 专业建设管理与改革(续) 专业建设管理与改革(续) |
3-1培养方案 |
培养目标 |
查阅培养计划 |
培养目标明确、合理,充分体现专业定位 |
目标明确,符合专业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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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计划 |
查阅培养计划 |
符合学校“原则意见”,规范、科学、合理,充分体现培养目标和专业定位,有利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有利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特色明显,执行情况良好 |
符合学校“原则意见”,体现了培养目标和专业定位,有特色,执行情况良好 |
3-2课程 3-2课程(续) |
课程建设规划与实施效果 |
查阅课程规划、课程教学总结及有关资料 |
规划合理、可行,实施效果显著,课程教学总结完善 |
有规划和一定实施效果,有课程教学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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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的思路、措施与成效 |
查阅课程建设规划、教学大纲等有关资料 |
总体思路清晰,具体计划和配套措施有力,执行良好,改革成效显著,有一定数量的获省部级(含)以上成果奖励(包括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等) |
有思路、计划和措施,有一定成效 |
教材建设与选用 |
查阅教材样本及有关资料 |
教材选用整体水平高,体现教学改革,使用效果好。有省部级(含)以上奖励或规划教材 |
严格执行学校教材选用与评估制度,主要课程选用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和近三年出版的教材,辅助教材与主教材同步更新 |
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
查阅教学大纲、教案等有关资料 |
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成效显著;必修课应用多媒体授课的课时不低于15%,有一定数量自行研制开发的多媒体课件,教学效果好 |
注意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多媒体教学技术有一定使用面 |
双语教学 |
查阅执行计划、教学大纲、教案等资料 |
有实施双语教学的激励措施和政策;适宜的专业特别是信息技术、金融、法律等双语授课课程比例≥10%,教学效果较好;其它专业能积极实施双语教学 |
重视并积极实施双语教学;双语授课课程达到一定比例 |
3-3实践教学 |
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改革 |
查阅有关资料 |
内容与体系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培养目标要求,有一定特色,且效果较好 |
基本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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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 |
查阅实习实训计划及相关资料 |
时间有保证,措施完善,效果好 |
时间有保证,措施得力,效果较好 |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
实验室现场考察、查阅实验指导书(或任务书)、实验报告、实验记录等相关资料 |
理工类专业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80%,效果好;管、文、法类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有创新,成效大 |
理工类专业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60%,有一定效果;管、文、法类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有特色、有成效 |
3-4质量管理 |
教学质量标准 |
查阅有关资料 |
主要教学环节有完善的质量标准 |
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基本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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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检查 |
查阅记录和总结 |
对主要教学环节和每届毕业生的教学质量进行定期检查与总结分析,并不断改进教学工作,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
能开展教学质量的检查和总结分析,并采取措施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
3-5教学成果 |
成果数量与水平 |
查阅相关资料 |
有一定数量的教学成果(含教学研究论文),并有省部级(含)以上的教学成果 |
有校级(含)以上的教学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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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效果 |
查阅相关资料 |
应用效果显著 |
有效果 |
教学 效果 教学 效果 |
4-1学生基本理论与技能 |
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水平 |
查阅试卷等有关资料 |
较高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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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与实践能力 |
查阅有关资料 |
创新和实践能力较强,有一定数量、水平较高的获奖成果 |
有创新意识和一定的实践能力,有获奖成果 |
4-2毕业设计(论文) |
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综合训练等情况 |
查阅毕业设计(论文)及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结合实际,能全面反映培养目标要求 |
能结合实际,基本符合培养目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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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论文)质量 |
查阅毕业设计(论文)等相关资料 |
质量好 |
合格 |
4-3思想品德修养 |
思想道德素质与文化素质 |
查阅有关资料 |
较高 |
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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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学生满意率 |
学生对本专业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和教学质量的满意程度 |
问卷调查 |
满意率≥85% |
满意率≥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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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考研 |
报考率 |
查阅记录 |
≥3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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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
查阅记录 |
≥15% |
≥10% |
4-6社会声誉 |
报考志愿率 |
查阅记录 |
招生第一志愿率≥100% |
招生第一志愿率≥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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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评价 |
查阅有关资料 |
毕业生素质高 |
毕业生素质尚可 |
4-7学生就业与发展 |
一次就业率 |
查阅记录 |
一次性就业率≥90% |
一次性就业率≥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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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成就 |
查阅有关资料 |
有一定比例的毕业生取得较大成就 |
毕业生取得一定成就 |
注:1.黑体字为重要性指标;
2.评估标准及等级中给出A、C两个等级,低于C级的为D级,介于A、C之间的为B级。
说明:
1. 评估结论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 各等级标准如下:
⑴ 优秀:D=0,A≥12,C≤2(其中重要项目A≥8,C≤1)
⑵ 良好:A≥7,C+D≤6(其中重要项目A≥5,C≤2,D=0)
⑶ 合格:D≤4(其中重要项目D≤2,新办专业“教学效果”指标只考察4-4,其余不作考察)
⑷ 不合格:D>4(其中重要项目D>2,新办专业“教学效果”指标只考察4-4,其余不作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