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评估办法
一、评估指导思想与原则
1.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教师教学水平既是教师在学校的立身之本,也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客观、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原工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范》、《中原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2.教师教学水平评估工作应做到“三不扰”,即不干扰院(部)的正常工作,不干扰教师的教学活动,不干扰学生的学习生活。
二、评估工作组织与评估对象
1.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评估专家的遴选,并组织专家开展评估工作。
2.教师教学水平评估对象为各院(部)具备教师资格、承担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
三、评估工作方法
1.教师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每四年一轮,原则上一名教师一轮只被抽取一次。教师教学水平评估工作于每学期第六周至第十八周开展,从各院(部)随机抽取10%左右的专职教师进行评估。
2.教师教学水平评估由专家随堂听课、教师教学资料和开展教研活动情况检查、教学评价等环节组成,具体见《中原工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3.评估专家根据指标体系对被评估教师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4.教师教学水平评估结论以该教师评分总值为依据,用等级和分值表示,分为优秀(≥90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四个等级。
四、评估结果反馈
每学期的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专家对所检查院(部)教师的评估情况进行总结,撰写书面报告并上报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汇总并撰写学期评估总结,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评估情况,并向被评估教师所在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通报评估结果。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中原工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教师所在院(部): 教师姓名: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内容与等级标准 |
权重 |
得分 |
A(9-10分) |
C(6-7.5分) |
扣分标准 |
|
|
课堂教学 |
依据《中原工学院督导专家听课表》对教师进行评价,得分按比例折算,满分为10分。 |
5.0 |
|
师德与教研 |
为人师表(10分)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校或校级以上师德奖励(如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劳动模范等); 2.担任校级重点课程完成人(前三名); 3.省级以上重点课程完成人。 |
校级重点课程的完成人。 |
1.无院级以上师德奖励或未参与重点课程建设扣4分; 2.受院级通报批评扣6分,受校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扣8分。 |
0.4 |
|
教学研究(10分) |
近三年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校级及以上教研成果奖; 2.参加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或主持校级教改项目; 3.发表教研论文3篇以上。 |
近三年参加教研活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教研论文1篇; 2.参加校级教研项目1项。 |
1.未发表教研论文或未参加校级教研项目,扣4分; 2.未获校级以上教研成果奖或未参加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扣2分。 |
0.5 |
|
教学效果 教学效果 |
课外辅导(10分) |
采用多种形式解答学生课程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院认可的辅导次数每学期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1学时。 2.网络辅导15人次以上。 |
1.经学院认可的辅导次数每学期1次,且不少于1学时。 2.网络辅导5~9人次。 |
1.未达到C级条件扣4分; 2.未达到A级条件扣2分。 |
0.3 |
|
作业批改(10分) |
作业题量、难易程度恰当,批改作业认真,并具备下列条件: 1.按照教学大纲,平均每章布置3道以上复习思考题; 2.全批全改,有评分或评语; 3.指出和纠正作业中的错误和问题。 |
1.平均每章布置1道复习思考题; 2.作业批改量只占三分之一。 |
1.平均每章布置作业不足2道,每少一道扣2分;作业批改量每减少1/3扣2分; 2.批改作业未指出和纠正错误和问题,每处扣1分。 |
0.3 |
|
试卷批改(10分) |
1.核分准确无误; 2.评分客观准确,标准统一,阅卷规范; 3.平时成绩依据充分。 |
1.核分基本准确; 2.评分基本准确; 3.平时成绩评分基本合理。 |
1.核分错误每处扣2分; 2.评分标准不一致每处扣1分 3.无平时成绩扣5分。 |
1.0 |
|
指导论文(10分) |
依据中原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估成绩折算,再计算权重 |
1.0 |
|
教学评价 |
学生评教(10分) |
依据学生评教系统评分折算,再计算权重 |
0.5 |
|
领导评教(10分) |
由院(部)领导及教研室主任进行评分,取平均值后折算,再计算权重 |
0.5 |
|
同行评教(10分) |
由院(部)教师进行评分,取平均值后折算,再计算权重 |
0.5 |
|
得分合计: |
专家签字:
中原工学院体育部教师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教师姓名: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内容与等级标准 |
权重 |
得分 |
A(9-10分) |
C(6-7.5分) |
扣分标准 |
|
|
课堂教学 |
依据《中原工学院督导专家听课表》对教师进行评价,得分按比例折算,满分为10分。 |
6.0 |
|
师德与教研 |
为人师表(10分) |
近三年获校或校级以上师德奖励(如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劳动模范、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等)或在讲课比赛、教案比赛、课件比赛、教学技能比赛、师德征文中获奖或担任校级重点课程负责人或省级以上重点课程前三名主要完成人。 |
校级重点课程的完成人。 |
1.无院级以上师德奖励或未参与重点课程建设扣4分; 2.受院级通报批评扣6分,受校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扣8分。 |
0.5 |
|
教学研究(10分) |
近三年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校级及以上教研成果奖; 2.参加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或主持校级教改项目; 3.发表教研论文2篇以上。 |
近三年参加教研活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教研论文1篇; 2.参加校级教研项目1项。 |
未发表教研论文或未参加校级教研项目,扣4分; |
0.5 |
|
教学效果 |
课外辅导(10分)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体育部认可的辅导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每学期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1学时。 2.经体育部认可的带队训练每学期30次以上,每次不少于1学时。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体育部认可的辅导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每学期1次。 2经体育部认可的带队训练每学期20次以上。 |
1.无课外辅导扣5分; 2.未达到C级条件扣4分; 3.未达到A级条件扣2分。 |
0.5 |
|
运动训练与竞赛 (10分) |
近三年坚持带队训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所指导的运动队获得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前5名。 2. 所指导的运动队获得地、厅级体育比赛前3名。 3.获体育道德风尚奖或优秀组织奖。 |
近三年坚持带队训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前8名。 2.获得地、厅级体育比赛前5名。 |
1.未带队训练扣5分; 2.未达到C级条件扣4分; 3.未达到A级条件扣2分。 |
0.6 |
|
教学评价 |
学生评教(10分) |
依据学生评教系统评分折算,再计算权重 |
0.7 |
|
领导评教(10分) |
由院(部)领导及教研室主任进行评分,取平均值后折算,再计算权重 |
0.7 |
|
同行评教(10分) |
由院(部)教师进行评分,取平均值后折算,再计算权重 |
0.5 |
|
得分合计: |
专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