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首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教学评价 | 审核评估 | 学院年度质量报告 | 学习交流 | 常用下载 | 留言板 | 中工首页 

  当前位置:文章正文  

关于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有关情况的说明
2022-09-01 15:37  

       8月15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以下简称认证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的通告》。近日,认证协会陆续接到部分高校和老师的问题咨询和情况反映,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现就比较集中的几个问题重点说明如下:

       一、申请认证的专业范围。满足《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 002—2022)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已有三届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四年制本科专业。具体专业为《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 001—2022)的各专业补充标准中有相应规定的机械、计算机、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等20个专业领域的专业,未列入范围的,本次暂不受理。团体标准可在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网站(https://www.ceeaa.org.cn/)查询。
       二、切勿修改或编纂各类原始材料。本次申请要求专业提交的大部分材料都是专业人才培养积累的原始文件,包括试卷、设计、论文等教学材料(试题或抽样,具体详见通知),也包括培养方案、课程大纲、课程评价报告等教学管理文档,原样提供即可。如果没有相关材料可说明情况,切勿为了申请认证再行“包装”、或紧急“赶制”“修改”各类材料,否则将作为造假或编纂材料处理。
       三、同一专业名称存在多种培养方案的情况。一是同一专业多套培养方案的,例如卓越班、拔尖班,或是不同年级执行不同培养方案等;二是多种培养类型,例如中外联合办学、专升本、师资班等;三是多种培养方向的,例如按同一名称招生,分方向培养;四是其他专业名称相同,培养方案不同的相关情况。对存在上述情况的,请在申请书第二部分“专业概况”中注明,并明确本次申请认证的专业范围。对存在上述情况但未注明的,相关问题及责任将由学校承担。
       四、以学校名义开展申请。申请书需加盖学校公章,并由学校承诺有关事项。请以学校名义申请并通过学校账户提交申请,不接受学院、专业或个人名义申请。
       五、关于培训、咨询及其他。认证申请主要为教学原始文档,学校按真实情况准备并提交即可。认证协会暂未计划举办2023年认证申请说明会议或培训活动,也未授权、联合任何商业机构或单位举办相关培训或咨询活动。任何单位或商业机构举办的2023年认证申请培训、咨询活动均与认证协会及各专委会无关。请学校和专业注意甄别,并严格按照认证要求开展申请准备,避免误导误读。
       六、严格遵守纪律工作要求。认证工作有明确的工作纪律要求,所有申请学校、专业、教师,认证协会各级各类组织、认证专家、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认证工作各项纪律要求。学校和专业应保证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得虚构和编造,不得拜访认证专家,不得走访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任何有违认证工作纪律的行为;有关机构和专家不得接受学校的走访,不得到学校进行指导、讲学和访问,不得从事任何其它影响决策及有违认证公正性的活动。
       七、申请时间。本次申请提交时间为9月4日至9月15日,请专业按时提交。新专业请提前申请账户,以便错峰提交。申请不接受纸质材料,申请材料一经系统提交将无法改换,在提交前请务必确认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其他未尽事宜,请以申请通告和认证工作有关文件为准。

  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
                         2022年9月1日


关闭窗口
 

中原工学院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地址:行政楼219室
电话:0371-62506896  邮编:45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