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案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教案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案编写情况检查
根据《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评估便字〔2015〕11号)的要求,各院(部)应对本部门教师教案的编写情况进行检查。请各院(部)将加盖公章的教案检查总结报告(单独装订)随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一起,于11月20日(第十一周周五)前交至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同时提交电子档材料。
二、近三年新进教师手写教案编写情况检查
1.院(部)检查。请各院(部)对近三年新进教师手写教案编写情况进行检查,并于11月20日(第十一周周五)前将加盖公章的教案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交至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同时提交电子档材料。
2.学校抽查。各院(部)按照学校抽查名单(附件2)收齐被抽查教师本学期所上课程完整教学文件资料(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手写教案、讲稿、有平时成绩原始记录的点名册),于11月25日(第十二周周三)上午12:00前统一交至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三、注意事项
此次检查是为了规范教师的教案编写,也是提高我校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教案编写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本着“注重效果、培训提高”的宗旨,认真组织、精心指导,做好检查工作,努力提高我校教师的教案编写水平。
为保证教案抽查工作顺利进行的同时不影响老师上课,请各院(部)务必按时提交教师教案和相关材料并及时取回。
联 系 人:高晓宇
办公地点:行政楼509
办公电话:69975787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