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稳定教学秩序,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从第七周开始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期中检查。
请各院(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期中教学检查小组,以自查为主,针对检查情况做出总结,并提出整改意见。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抽查为辅,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10月21日(第七周周三)起各院(部)组织检查,请于11月20日(第十一周周五)前提交加盖院(部)公章的纸质总结及支撑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报送电子档材料。
联 系 人:高晓宇
办公地点:行政楼509
办公电话:69975787
2015年10月20日